河北省銜接國務院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9項
發布時間:2015-09-18 閱讀次數:376 來源:系統管理員 作者:
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國務院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9項,接收國務院有關部委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0項。
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對《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中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銜接。河北省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9項,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部取消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應取消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國家稅務總局取消葡萄酒消費稅退稅審批、銷貨退回的消費稅退稅審批、出口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國外退貨補繳消費稅審批、匯總納稅企業組織結構變更審核,縣(市、區)國稅局則對應取消以上四項項目;國家質檢總局取消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應取消該項目等。
接收國務院有關部委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0項,包括國家重點建設水電站項目和國家核準(審批)水電站項目竣工驗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準,國家重點公路工程施工許可等。
銜接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8項,審批權在國家部委或屬于特定地區審批的事項24項。具體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或省發展改革(物價主管)部門將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改為后置審批,省物價局對應將乙級、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改為后置審批;商務部或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將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省商務廳對應將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初審改為后置審批等。
特征:燕趙都會報
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對《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中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銜接。河北省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9項,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部取消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應取消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國家稅務總局取消葡萄酒消費稅退稅審批、銷貨退回的消費稅退稅審批、出口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國外退貨補繳消費稅審批、匯總納稅企業組織結構變更審核,縣(市、區)國稅局則對應取消以上四項項目;國家質檢總局取消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應取消該項目等。
接收國務院有關部委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0項,包括國家重點建設水電站項目和國家核準(審批)水電站項目竣工驗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準,國家重點公路工程施工許可等。
銜接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58項,審批權在國家部委或屬于特定地區審批的事項24項。具體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或省發展改革(物價主管)部門將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改為后置審批,省物價局對應將乙級、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改為后置審批;商務部或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將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省商務廳對應將石油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初審改為后置審批等。
特征:燕趙都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