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9-18 閱讀次數:343 來源:系統管理員 作者: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
“倍增計劃”項目的通知
冀工信明傳〔2013〕21號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申報2013年度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通知》(工信電子函〔2013〕23號)要求,現將申報2013年度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申報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的單位,須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信息技術發展方向,符合《2013年度信息技術應用“倍增計劃”項目指南》(見附件)的范圍。
(二)申報的項目由技術、產品或系統開發單位(以下簡稱“開發單位”)和技術、產品或系統應用單位(以下簡稱“用戶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申報聯合體中,確定一家牽頭單位,牽頭單位應為企業法人。
(三)申報的項目技術先進,技術成果能夠在用戶單位實現應用,取得良好的應用效果。
(四)申報的項目在地方或行業具有一定影響,具有較強的推廣性和示范性。
(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推薦意見。
(六)為加強基金項目管理,申請項目的單位應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網()進行注冊(以前年度已注冊企業不必重復注冊)。
二、申報材料
(一)開發單位與用戶單位共同承擔項目的合作協議。
(二)“倍增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
(三)能夠說明項目技術和產業化能力、項目應用效果以及后續推廣應用前景的有關材料。
(四)項目可行性報告有關附表的內容,提供牽頭單位的材料即可。
三、材料報送
(一)請各市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是否具備申報資格、提交的項目是否符合指南,申報資金是否符合《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財建[2007]866號)規定進行把關,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后,連同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各一份)于4月10日前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統一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聯系人:張智杰、梁立志,電話:0311-87800805、87800468(傳真),地址: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02號(050071)。
(二)申報單位取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意見后,請于4月15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遞交工業和信息化部(如郵寄以當地郵戳為準),包括紙質文本(A4格式)一式兩份和電子文本(U盤或光盤保存)一份,兩稿主體內容應一致。工業和信息化部聯系人:楊旭東、劉哲,聯系電話:010-68208286、68208211,傳真:010-68271654,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二號樓216房間),郵編100846。
(三)為確保安全,凡郵寄申報項目材料的,均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送。紙質稿和電子稿應同時送達。逾期遞交的或未按照規定數量、形式遞交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四、《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倍增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編制大綱)等相關申報資料可登陸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網()查詢。
附件: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3年3月19日
文章來源: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